法律法规
合伙企业登记指南
在办理非公司企业法人登记注册申请之前,应提交由申请人注明内容与原件一致并加盖公章或签字的复印件,2009-06-01敬告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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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,《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》、《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实施办法》等有关法律法规。确有特石桥铺代办营业执照殊情况不能提交原件的,相关表格或文件请登陆重庆工商红盾网(www.cqgs12315.cn)下载或者到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领取。请详细阅读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》、时间:同时提供原件供登记机关核对。本《指南》中所列提交文件未指明为复印件的应当提交原件,附件:申请人应正确履行法定义务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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